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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"关于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医院的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的通知"

发布日期:2006-03-15 作者: 点击:
发表于: 2006-03-15 12:44 点击:2586

关于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医院的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的通知

(部门: 医务处 日期: 2006-3-15 8:37:36)




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医院的教职工和学生:

现将前卫校区医院医药费报销时间、地点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

1、3月21日上午给离休人员报销医药费,下午给退休人员报销医药费,地点在前卫

北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。

2、3月22日在前卫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,给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。

3、3月24日在前卫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,给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。



注:1、年度内超3万者不在公费医疗中报销。

2、报销医药费的同志必须携带医疗证、本院医生开的转诊介绍信(只限一次有

效)、在外院看病的病志本、开药的复写处方及所花费用的清单(住院患者),离、退休

职工需带离、退休证。

特此通知,望周知。





前卫校区医院

2006年3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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